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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“十四五” 规划教材选题的通知
2021-09-16

有关学校、有关单位:

 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、职业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工作,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质量,我部组织开展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选题申报和评选工作。经过单位申报、专家评审,确定《中国建筑史》等51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(以下简称规划教材)选题,现予以发布(详见附件)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规划教材编著者要根据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申请书》中的立项目标、申报依据、工作安排及进度,高质量完成教材编写工作。

  二、规划教材编著者所在单位要落实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申请书》中的学校保证计划实施的主要条件,支持编著者按计划完成教材编写工作。

  三、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课程教材与教学资源专家委员会(以下简称教材委)、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(以下简称行指委)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要做好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编写的指导、协调和审稿等工作,保证编写质量。

  四、对新工科、新课程、高职本科等教学急需的新专业和新课程教材选题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办公室可会同行指委和教材委在“十四五”期间按程序审核后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。

  五、规划教材出版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教材编辑、出版、发行等工作。规划教材封面和书脊可标注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‘十四五’规划教材”字样和统一标识。

  六、规划教材编著者或其所在单位会同出版单位从规划教材公布第2年起,每年10月底前将教材编写进展情况或已出版教材样书2套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办公室。

  七、规划教材原则上应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完成出版,规划教材编著者应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书稿并提交相关出版单位。逾期未完成的,不再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“十四五”规划教材。

  各有关学校、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学科专业教材建设工作,做好规划教材的编写、出版和过程管理,为提高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高等教育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作出贡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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